02:在這個人吃人的社會裡,我們不是被吃,就是吃人
- smarthugo15
- 2023年3月8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已更新:2023年5月16日
詳細的過程已經忘的差不多了,現在的我只記得當時的我清楚意識到,自己必須要舉起手槍,為自己闢一條能通往自己所接受的生活方式的路徑,不能再自欺欺人,假裝自己什麼都不知道、假裝自己依然過得很好,只為避免讓那些期許我在這條路線上拼戰的人失望。畢竟,這種行為不只是在矇騙他們,讓他們繼續對我抱持不正確的期待;也是在限縮後進們的選擇空間,讓他們繼承前輩們那種只有在這條窄路上前進,才能叫做成功的思想;更甚者,還是在欺騙自己,讓自己活生生地成為馬戲團裡那隻明知自己具備掙脫地樁的能力,卻又不作為的成人象。
當然,這些充其量都只是藉口。關鍵還是情感上的受不住,我無法接受這樣的生活、無法在這條舊路上繼續挺進,這些感受強烈到使我必須離開,不管別人要如何評價這個選擇。
決定很痛苦,就像是分手,也像是親手把某人給殺了。但同時,我又清楚自己必須狠下心來,因為,若不這麼做,感到不自由、活不出生命重量的就是自己,而如果真活成那副德性,我將過的行屍走肉,如同被某人殺了一樣。
當然,我不是在鼓勵人應該要「懂得動手」,或是聲稱那些選擇把自己「獻祭」(被殺)的人是錯的,我只是在企圖描述一件最終讓我選擇「痛下毒手」的事件。而這個選擇結果必然會被某些人讚為勇敢、也會被人部分指控為偏執,甚至是不孝,如同選擇「獻祭」一樣,會被稱為「善良」、也可能被恥笑為「懦弱」。我想,關於「正義」這個問題,世界永遠也吵不出標準答案,畢竟評判者的審美標準各有不同,有人喜歡殺敵四方的武將;也有人欣賞推己及人的仁人。
我想,相對於正義與否的不絕對性,唯一能夠確定的只有無論結果為何,最終都只有一方能滿足自身願望、獲得「勝利」的事實—不是我一意孤行,實踐我的理想,使家人們對我的期待落空;就是我相忍為「家」,為了滿足家人對我的期待,放棄自己的理想生活—這是物理時空限制下的必然。我的生活方式只能有一種,不可能既過著自在生活的同時,又過著能讓家人滿意,但對我而言卻不甚自在的生活。
這是世界的規則,只要彼此的需求無法在同一時空裡被同時實現,就勢必得有一方得妥協,若沒有,堅持各自理想的雙方就終須一戰,如同生物體之間的生存競爭一樣,領域重疊的狗勢必得有一方選擇退讓,否則,就是走上衝突一路,用衝突決定誰的需求可以實現。或者,也可以比喻成是球類運動,雖然雙方都想要贏,但制度上只有一方能夠獲得最終勝利,所以雙方只好在球場上為了的各自的榮譽殺得你死我活。
總之,我只是想提醒幾年前的自己,或是目前仍兩難於「打」與「逃」的選擇間的人們,怎麼做都是對的,也都是錯的。重點是問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選擇——是讓他人(甚至是所愛的人)開心對我而言重要,還是讓自己開心更為重要——然後,做出的屬於自己選擇。
主軸:
1. 一個我選擇「吃人」的故事。
2.「吃人」和「被吃」的選擇沒有誰對誰錯,誰對誰錯是取決於評判者的審美觀。
3. 若雙方的理想內容相互衝突時,不管當事人最終是選擇「吃人」還是「被吃」,結果都是只有一方的理想能被滿足,這是這個世界的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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